福建警察學院學報投稿要求
2024-11-9 10:30:00
福建警察學院學報雜志投稿須知:
1、來稿應為尚未公開發(fā)表的文章,請勿一稿多投;本刊在不違背作者基本觀點的基礎上有權對稿件進行刪改,不同意者請在投稿時說明。本刊發(fā)表的文稿皆系作者個人觀點,不代表本刊意見。
2、文章應觀點鮮明、立論科學、引證可靠、論證周密,字數(shù)一般不超過10000字。
3、數(shù)字:公歷世紀、年代、年月日、時刻、圖表的序號用阿拉伯數(shù)字;年份不能簡寫;5位以上數(shù)字以“萬”、“億”作單位;計量須使用法定單位。圖:序號與圖題居中寫在圖下方,圖請用電腦繪制。表:序號與表題居中寫在表上方,表格用三線制。
4、請單獨用一頁注明作者的工作單位全稱、所在省市名及郵編;并附作者簡介,包括出生年份、性別、職稱(職務)、學位、簡歷以及研究方向。獲得基金資助產(chǎn)出的文章應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及編號。
5、來稿均應附200字左右的中文摘要、3~8個關鍵詞。標題、作者姓名、工作單位、摘要、關鍵詞應譯成英文。摘要應能客觀地反映論文主要內(nèi)容的信息,具有獨立性和自含性。注意:不要在摘要中冠以“本文”、“作者認為”等字樣,應采用第三人稱的寫法,也不要進行自我評價。關鍵詞是反映論文主題概念的名詞性詞或詞組。
6、注釋用于對文內(nèi)某一特定內(nèi)容作進一步解釋或補充說明,請排在該頁地腳,用數(shù)字加圓圈標注(如①、②…)。
7、文中引用參考文獻應按順序編碼列于篇末,用數(shù)字加方括號標注(如[1]、[2]…)。